广西报关协会关于建立会员单位特约通讯员制度的通知

广西报关协会关于建立会员单位特约通讯员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3-05编辑:来源:

各副会长、常务理事单位:

为更好地倾听会员单位心声和意见、了解会员单位的现状和动态,更好地为广大会员提供新闻宣传与资讯服务,广西报关协会现与各会员单位建立特约通讯员制度,通讯员可随时向协会投发所在企业的新闻稿、推广稿、访谈稿、专题稿、资讯稿、人物稿、论文稿等类型稿件,内容涵盖企业动态及全行业的发展趋势、高新技术等各个领域。投放稿件经甄选、修改后,将在广西报关协会网站、中国报关协会网站、《中国报关》杂志上予以刊发。

我会近期拟在常务理事以上单位中先行建立首期特约通讯员队伍,现请您单位积极推荐一名合适的通讯员人选,填写附件《广西报关协会特约通讯员登记表》并于3月21日前传真到0771-5369048,或发送到gxcba@126.com邮箱。

谢谢你们长期以来对协会工作的大力支持!

 

                       广西报关协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五日

附件一:

广西报关协会特约通讯员登记表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邮编

 

企业性质

□国有     □民营    □合资   □股份制

姓名

 

年龄

 

性别

 

学历

 

职务

 

QQ号

 

传真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单位意见

 

同意              同志担任特约通讯员。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1、特约通讯员应确保稿件的真实性,并对稿件拥有版权,文责自负。

2、本协会拥有对来稿进行修改、编辑的权利。

3、凡提供的稿件请自留底稿,恕不退稿。

 附件二:

广西报关协会特约通讯员聘用管理办法

 

为加强协会通讯员队伍建设,发挥特约通讯员的工作优势,规范对特约通讯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任用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较强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

(二)熟悉本单位和本辖区业务情况,熟悉宣传信息工作,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文字水平。

    (三)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和组织能力,能组织和推动本单位、本辖区的宣传信息报道等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积极主动采写本单位和辖区的具有新闻价值的活动动态、工作进展和成果业绩等信息,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严禁抄袭和转载。注意和发现重要新闻线索,及时采写或向协会反映。

(二)每月至少向协会网站投稿1篇、每年至少在协会网站发稿4篇(包括新闻图片、言论等)。

(三)帮助做好协会网站的宣传推介工作,完成协会交办的宣传报道和采写任务,协助协会开展其他有关工作。

三、聘任事项

(一)特约通讯员由所在单位推荐并经本人同意或自荐,填写特约通讯员登记表,报经协会审核批准。理事以上单位必须向协会推荐本单位的1名特约通讯员,多推荐不限;欢迎会员单位向协会推荐本单位的特约通讯员

(二)协会根据需要,可直接聘任特约通讯员。

(三)对因工作变动和人事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担任特约通讯员工作的,所在单位需及时进行补充和调整,向协会再推荐其他人选。

四、管理和服务

(一)经协会聘用的特约通讯员,其在原单位的工作岗位、待遇不变,原则上实行兼职。

(二)稿件被协会采用后,由协会付给稿酬。对特约通讯员的投稿、用稿情况,由协会进行统计考核,并作为年度考核和评奖的依据。对稿件数量多、发稿质量高、表现优秀的,由协会进行奖励并向所在单位通报。

   (三)协会每年定期召开特约通讯员会议和开展特约通讯员培训,总结工作、交流经验、表彰先进,研究和部署宣传报道任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〇一四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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