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吨税新规点拨

船舶吨税新规点拨

发布日期:2013-08-28编辑:来源:监管通关政策实用指导手册

20121I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主要针对征收对象、免征范围、税目和税率、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缴纳期限、担保、违法处罚等方面作出调整。

企业需要关注五个要点

征收对象

《条例》在征收对象上明确自境外港口进入境内港口的船舶,不再区分船舶国籍,一律征收吨税。与过去相比有三点变化:

1、将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纳人船舶吨税征收范围

195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船舶吨税暂行办法》规定对在中国港口行驶的外国籍船舶、外商租用的中国籍船舶,以及中外合营企业使用的中外国籍船舶征收船舶吨税。而新条例规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港口进入境内港口的船舶征收船舶吨税。

2、关境的概念更加清晰

过去对港澳船舶适用优惠税率,按照原外经贸部1979年发布的《关于开展对台贸易的暂行规定》,对中国台湾籍船舶不征收吨税,对持有台湾吨税执照的船舶在其吨税执照有效期内不再征收吨税,这使得中国港澳籍船舶与中国台湾籍船舶的税收待遇不一致。本条例本着公平税负、统一税收待遇的原则,取消了这一规定,现在对持有港澳台地区吨税执照的船舶均按照新条例征收船舶吨税,使关境的概念更加清晰。

3、中国籍船舶与中国港澳台地区船舶同等待遇

过去中国籍船舶与中国台湾地区船舶不征收船舶吨税,而对于中国港澳地区船舶则需按照优惠税率征收船舶吨税。新条例中予以了统一。

税目和税率

根据国际海运船舶大型化的实际情况,《条例》调高了划分税目的船舶吨位标准,将第一档税目由过去的500吨以下调整为不超过2 000净吨,将最高一档税目由过去的10001吨以上调整为超过50000净吨;同时,将税目档次由过去的五档调整为四档。

《条例》设置了30日、90日、1年共三种吨税执照期限,分别规定了不同的税率,期限越长税率相对越优惠,而税率水平基本维持不变。

免征范围

《条例》规定有九种情形可以免征吨税。其中,对除非机动驳船以外的非机动船舶、捕捞和养殖渔船、军队和武警专用或征用的船舶免税是新增加的范围。此外,为了与进出口关税条例的规定相衔接,将吨税起征点提高到人民币50元,即吨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船舶免税。

申请条件

应税船舶负责人申领吨税执照时,应当向海关提供下列文件。

1、船舶国籍证朽或者海事部门签发的船舶国籍证书收存证明。

2、船舶吨位证明。

吨税由海关负责征收。海关征收吨税应当制发缴款凭证。

海关提醒:应税船舶负责人或其代理人缴纳船舶吨税后,应将加盖有证明银行已收讫税款业务印章的交款书第一联交海关。另外需要注意的是,银行周六、周日不办理缴纳船舶吨税业务。

延长期限

《条例》规定了延长吨税执照期限的几种情形以及需要的证明文件。需要关注的是应税船舶负责人或其代理人应在延期事项发生地海关办理船舶吨税执照延期的海关手续,同时应提交延期申请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企业容易出错的四个方面

《条例》实施以来,企业在以下四个方面最易出现问题,从而导致损失:

1、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应税船舶进入港口的当日。有的船舶负责人或代理人会误认为是申请日。

2、应税船舶在进入港口办理入境手续时,应当向海关申报纳税领取吨税执照,或者交验吨税执照。应税船舶在离开港口办理出境手续时,应当交验吨税执照。

3、应税船舶负责人应当自海关填发吨税缴款凭证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清税款。未按期缴清税款的,自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0.5的滞纳金。

4、条例中的定义:

非机动船舶,是指自身没有动力装置,依靠外力驱动的船舶。需要注意的是,没有动力装置而非没有使用动力,或动力装置损坏。

非机动驳船.是指在船舶管理部门登记为驳船的非机动船舶。

拖船,是指专门用于拖(推)动运输船舶的专业作业船舶。拖船按照发动机功率每1千瓦折合净吨位0.67吨。

案彻:201279日,中国籍船舶驳轮A(净吨位:936),由拖轮B(功率2940KW)拖带至南通口岸。船代向海关申请购买了驳轮的30天吨税。

经海关核查,拖轮也需要购买吨税。船代随即购买了拖轮的30天吨税。

其中拖轮吨税:1477.5元(折算净吨位:1970);驳轮吨税:1404元。

海关救济

吨税执照在期满前毁损或者遗失的,可以向原发放吨税执照的海关书面中请核发吨税执照副本,无须补税。

担保是应税船舶负责人或其代理人常用的一种形式,《条例》中规定了可以用于担保的财产和权利。

对于少征或漏征的处理:海关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应当自应税船舶应当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补征税款。但因应税船舶违反规定造成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海关可以自应当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追征税款,并自应当缴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征少征或者漏征税款0.5的滞纳金。

对于多征的处理:海关发现多征税款的,应当立即通知应税船舶办理退还手续,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应税船舶发现多缴税款的,可以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以书面形式要求海关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海关应当自受理退税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通知应税船舶办理退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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