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合进入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发展的企业类型

适合进入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发展的企业类型

发布日期:2011-03-07编辑:来源:广西钦州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

    (一)保税加工类企业

    1.“两头在外”型

    企业货物来源与流向:生产原料全部来自国外,产品全部出口国外。

    企业可利用和受惠的政策:利用国外货物入区保税政策开展生产加工,可享受进口自用设备免税、进口原料保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2.“一头在内、一头在外”型

    企业货物来源与流向:生产原料全部来自国内,产品全部出口国外。

    企业可利用和受惠政策:利用国内货物入区退税开展生产加工,可享受进口自用设备免税、国内采购原料退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3.“一头在内、外,一头在外”型

    企业货物来源与流向:生产原料部分来自国外,部分来自国内,产品全部出口国外。

    企业可利用和受惠政策:利用国外货物入区保税、国内货物入区退税政策开展生产加工,享受进口自用设备免税、国内采购原料退税、进口原料保税等优惠政策。

    4.“一头在外,一头在内,成品低税率”型

    企业货物来源与流向:生产原料全部来自国外,产品全部内销国内,办理进口手续,内销产品的关税税率低于原料进口关税税率的企业。

    企业可利用和受惠政策:利用国外货物入区保税和成品出区按实际状态征税政策,享受进口自用设备免税、进口原料保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和内销按成品征税关税税率低于原料的政策。

    5.“一头在内、外,一头在内,成品低税率”型

    企业货物来源与流向:生产原料部分来自国外,部分来自国内,产品全部内销国内,办理进口手续,内销产品的关税税率低于原料进口关税税率的企业。

    企业可利用和受惠政策:利用国外货物入区保税、国内货物入区退税和成品出区按实际状态征税政策,享受自用进口设备免税,国内采购原料退税、进口原料保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和内销按成品征税关税税率低于原料的政策。

    6.“两头均在内、外,成品低税率”型

    企业货物来源与流向:生产原料部分来自国外、部分来自国内,产品部分出口国外,部分内销,内销产品的关税税率低于原料进口关税税率的企业。

    企业可利用和受惠政策:利用国外货物入区保税、国内货物入区退税和成品出区按实际状态征税政策,享受自用进口设备免税,国内采购原料退税、进口原料保税等优惠政策和内销按成品征税关税税率低于原料和区内企业不征增值税的政策。

    (二)保税物流类企业

    7.“出口集拼”型

    企业货物来源与流向:货物全部来自境外(同一国与地区,或不同国与地区),或部分来自境外、部分来自国内,在区内仓储、拆集拼后全部出口国外。

    企业可利用和受惠政策:利用国外货物入区保税、国内货物入区退税、进口自用设备免税和区内企业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8.“进口配送型”

    企业货物来源与流向:货物全部或部分来自境外、部分来自国内,在区内仓储、拆集拼后向国内配送的企业。

    企业可利用和受惠政策:利用进口自用设备及维修零部件免税、国外货物入区保税、国内货物入区退税和区内企业不征增值税的政策。

    (三)、保税服务类企业

    9.“研发与检测”型

    企业可利用和受惠政策:企业能够利用进口自用设备及维修零部件免税、国外货物入区保税、国内货物入区退税和区内企业不征增值税的政策。

    10、服务外包型

    企业可利用和受惠政策:利用进口自用设备及维修零部件免税、区内企业不征增值税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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