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商人经营大米出口三条件

越南商人经营大米出口三条件

发布日期:2010-11-15编辑:来源:中国商务部网站

    据越南《物资价格市场报》近日报道,越南政府决定,自2011年1月1日起越南商人经营大米出口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必须按相关的法律注册经营;

  2、至少有一个与农业与农村发展部颁布标准相符且能储存最少5000吨稻谷的专用仓库;

  3、至少有一个与农业与农村发展部颁布标准相符的功率最小为10吨稻谷/时的碾米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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