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归类信息查询说明

海关归类信息查询说明

发布日期:2010-06-30编辑:来源:电子口岸

归类决定查询地址:<http://www.customs.gov.cn/Default.aspx?Tabid=7193>

  1、本系统归类信息查询面向全部社会用户开放;

  2、本系统归类信息仅为商品进出口人提供归类参考,具有法律效力的归类依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本系统所称“归类公告”仅为对海关总署已签发、更正、废止归类决定、归类裁定进行一般性告知,不具备法律效力,并与海关总署制定正式公告文件有严格区别;

  4、本系统归类信息的发布与变更可能与海关总署制定正式公告文件有时间差异,具体商品归类决定、归类裁定时间效力应以海关总署制定正式公告文件为准;

  5、本系统归类信息中,涉及归类公告查询、归类决定、归类裁定查询支持模糊查询;

  6、如存在网上数据与总署制定正式文件规定不一致,应按总署制定正式文件规定执行;

  7、网上归类参考信息仅供参考,海关对公布内容拥有修改和解释权。

  8、归类信息仅供参考,不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和服务没有任何瑕疵,海关对公布内容拥有修改和解释权。用户应以实际通关、办理海关相关手续时的口岸海关和主管海关的解释和要求为准,对用户使用网站提供的资料和服务时可能存在的风险由用户本人承担。网页信息内容仅供参考,版权所有: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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