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8号(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进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的实施,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在“服务支持—用户手册”栏目增加了《横琴合作区简化申报项目录入指南》,请开展相关业务的用户按照指引进行系统操作。 附件:《横琴合作区简化申报项目录入指南》
特此通知。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