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裁定自日韩欧进口取向电工钢存在倾销

商务部裁定自日韩欧进口取向电工钢存在倾销

发布日期:2016-07-25编辑:来源:中国商务新闻网

   转载自:国际商报        作者:步欣

      本报讯7月23日,商务部发布终裁公告,裁定原产于日本、韩国和欧盟的进口取向电工钢产品存在倾销,中国国内取向电工钢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并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决定自7月23日起,对原产于上述国家和地区的进口取向电工钢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37.3%~46.3%,实施期限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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