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自:国际商报 作者:欧阳龙
本报讯据烟台海关驻龙口办事处统计,自2015年12月20日中韩自贸协定正式实施,截止2016年6月30日,商品液体硫磺适用协定税率0,与最惠国税率存在3%税差,仅在龙口口岸就减免关税212.27万元,直接导致企业同期进口量提升十二个百分点,预计2016年下半年还将减免关税约120万,大大减轻了企业的资金压力,降低了企业的成本。“半年来,中韩自贸协定的实施切切实实使企业感受到了实惠,节省下来的资金是可以计入利润的,尤其7月1日后中韩原产地实现了联网,减少了原产地证书流转成本,尤其是减少企业因正本原产地证书未到采用担保放行模式时缴纳的高额保证金,解决的都是企业实实在在的难处啊。”龙口港外代公司经理王楚难抑激动之情。
2016年6月30日,烟台海关驻龙口办事处按照上级统一要求通过大屏幕、宣传栏、新媒体等方式对中韩自贸协定原产地电子联网进行宣传,并举办中韩自贸协定联网报关单填制培训班,辖区10家报关公司21人参加,在通关科设置中韩自贸协定执行专岗,指定专人负责办理中韩自贸协定项下货物的进出口通关业务,保障货物顺利通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