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农业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质检总局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濒管办 密码局联合公告2016年第40号(关于公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农业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质检总局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濒管办 密码局联合公告2016年第40号(关于公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6-07-19编辑:来源:海关总署

   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已印发《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18号)。为落实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现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予以公布。附件: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docx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农业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质检总局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濒管办 密码局

2016年4月6日

上一篇 下一篇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 桂ICP备20000580号-1 Copyright © 未经协议授权 禁止转载
【咨询电话】0771-3381152 【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