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关从业人员管理最新消息

关于报关从业人员管理最新消息

发布日期:2013-10-24编辑:来源:海关总署
摘入部份消息.
报关员资格核准审批取消后,海关将按照“由企及人”
的管理理念,通过指导、督促报关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进而实现对报关从业人员的管理。同时,报关从业人员作为海关行政管理相对人,其报关行为仍需接受海关监督管理,海关将以报关卡(Ic卡)作为识别报关从业人员身份及所属报关企业的证明,在对现行规章进行修订的基础上对报关从业人员实施记分管理;行规章进行修订的基础上对报关从业人员实施记分管理;对报关从业人员的违法行为,海关可依据《海关法入《海关行政处罚实。
    此外,中国报关协会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管理的职责和作用,以填补“报关员资格核准”审批事项取消后留下的管理空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规定,按规定需要对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水平评价的,国务院部门依法制定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由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具体认定。根据上述规定,总署将对报关从业人员制定职业标准和评价规范,报关协会组织开展对报关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水平评价考试,为报关企业选聘报关从业人员提供参考依据,建立起“行业评价、行业认可”的管理机制。
    总署政法司、稽查司、教培中心等部门正在会同报关协会研究制定报关员资格核准审批制度改革的后续管理措施和实施方案。
    三、目前,《海关法》相关条款的修订工作正在进行中,总署正在抓紧修订《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27号)、《海关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46号)以及《海关对报关员记分考核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19号)等有关规章。在《海关法》相关条款修订实施前,各关对报关单位以及报关从业人员的管理仍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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