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不断向纵深推进,经济发展的宏观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我国的改革开放选择了一条渐进式道路,逐步形成了全方位的对外开放格局。在新的历史阶段,深刻认识当前海关工作主要矛盾及报关行业管理的发展方向,适时对海关职能及报关协会作用进行准确定位尤为重要。能否妥善处理好海关与企业的伙伴关系,报关行业管理是否适应国际惯例,海关职能转变与报关协会能否同步推进,从本质上反映了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海关与企业之间新的关系格局,反映了海关“严密监管与高效运作有机统一”的客观要求,将直接关系到21世纪现代海关制度的改革与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作用和深远意义。
一、新时期海关工作、行业管理和报关协会发展的环境分析
我国现代海关制度建设、行业管理改革和报关协会定位与国际国内形势发展、海关职能转变和与国际海关现代化规则接轨等因素紧密相关,这就有赖于我们对我国国情、海关面临的形势、现有的管理手段以及未来报关协会职能作用有一个恰如其分的估计。
(一)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新形势是有中国特色报关协会工作的客观需要
当前,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步伐的加快,世界经济区域化和一体化趋势同时加强,经济竞争和综合国力较量更加激烈,这种竞争不仅仅表现为企业、产品之间的竞争,更表现为政府效能与行业管理水平的竞争,而国家口岸部门的整体工作效率与服务水平直接影响着国家的投资环境和外贸出口,越来越成为国际竞争的焦点。加入“WTO”后,我国将加快推进改革市场经济体制进程,其突出标志是:一是社会在转型,即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化,从农业型社会向工业型社会转化;二是体制的转轨,即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化,从封闭经济向开放经济转化;三是企业在改制,即由计划经济政府管理体制向市场化的现代企业制度转变,势必推动我国对外开放格局出现了四个重要转变:第一,由目前有限范围和有限领域内的开放转变为全方位开放,由以试点为特征的政策主导下的开放转变为法律框架下可预见的开放,由单方面为主的自我开放转变为与世贸组织成员之间的相互开放,这就为海关工作和报关行业管理体制的深化改革提出了新的挑战。第二,加快我国最终完成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进程,将大幅度引进外贸额,尤其来自发达国家的进出口额将迅速增加,促进我国在更大范围、更深程度上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这也为海关提出了海关监管模式和报关协会工作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的新课题。第三,“入世”将使中国的经济结构发生战略性调整,由于自由贸易,原来受到较高保护的行业的产品将减少,另一方面,逐步开放国内市场,将在3年内全面开放进出口经营权,开放自由的外商直接投资将刺激现代服务业,IT业,甚至汽车制造业的发展,这又为海关提出了不断深化通关改革和报关协会规范企业行为的新要求。第四,“入世”将加速国有企业改革,也有助于中国私有企业的发展,同时,国家也必须加大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力度,这又为海关提出了有效防范和严厉打击走私犯罪活动、报关协会整顿报关市场秩序的新任务。上述新情况、新问题,必将对政府职能转变、海关深化改革、报关行业管理及报关协会发展等方面产生深刻影响。
市场经济所具有的自主、公平、竞争、开放等自然特性同西方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着显著的特点:一是在培育市场体系之初政府起主导作用,体制的转轨是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转轨的启动力量来自国家,加之中国传统上的高度集权,这一切使政府自觉不自觉地运用行政权力来推动市场经济,强化了政府对市场经济的行政干预作用。二是中国的经济改革是在没有完全实现工业化的条件下进行的,市场经济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只能是一种欠发达的市场经济,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不仅不能削弱,海关的职能作用必须加强,报关协会工作更为艰巨。三是在WTO的新环境下,针对价格申报的异常现象和价格瞒骗走私势头上升的严峻形势,海关将加强价格稽查业务的调查研究,加大价格稽查力度,规范企业申报行为,防止和控制价格瞒骗行为的发生,确保海关税收应收尽收。四是外商投资企业的超国民待遇有碍公平竞争,不仅妨碍了国内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与外资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而且加剧了地区间、企业间的不平等待遇,扩大了国内企业和外资企业之间的差距,引起税负不公等问题,我国将按照WTO基本原则,逐步取消外商投资企业的超国民待遇,着力通过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包括法制环境、市场环境、经营环境等),向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支持企业实行公平竞争。上述复杂的新问题势必增加整治报关市场的难度。这既体现我国报关行业管理的行政特色,又是准确中国报关协会职能定位的经济基础。
江泽民同志曾指出:“加入世贸组织是中国政府在经济全球化的形势下所作出的战略决策,是与中国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一致的”。2002年3月25日牟新生署长在视察宁波海关时,在对科以上干部讲话中也特别强调:“不要坐在海关看海关,而要站在全国看海关,或者说站在海关看全国、看世界。”江泽民同志的讲话精神、牟署长的讲话要点,集中到一点,就是要求海关及报关协会在我国“入世”后,必须树立正确的全局观和全球观,从全局或全球的观点来考虑问题,应准确把握以下六点:一是必须从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的角度,考虑中国经济的走向和发展趋势,探讨海关指导下的报关协会的职能地位;二是必须从政治和战略的高度,审视国内外形势和我国的大政方针,明确新时期报关协会的未来发展方向;三是必须从宏观或全局上考虑海关及报关协会工作,与中央决策、海关法规紧密结合,提高驾驭全局的能力,只有这样,海关及报关协会工作才能融入国家经济建设大局之中,才能大有作为;四是新形势下的海关正处于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连接点上,政府迫切要求海关顺应经济全球化潮流,推进贸易便利化,企业迫切要求海关简化手续、高效运作,提高贸易效率,降低经营成本,这就要求海关及报关协会能真正代表社会公共利益,充分兼顾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相对人利益,强调现代海关制度要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接轨,与国际化海关管理制度接轨;五是充分利用行业力量和报关协会中介机构的职能作用,引导企业自律守法经营,完善制订符合国际通行规则、国家法律及海关监管要求的报关行业规范和协会工作职责,保障守法相对人的合法利益,达到国家利益、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合理均衡;六是推动建立海关与企业的对话磋商机制、海关与报关协会联系配合机制、海关与外经贸、外汇、税务、检验检疫等口岸管理部门的行政互助机制,促进优化通关环境,繁荣报关市场。可以预见,今后报关协会作为一个新兴的行业协会,将积极配合海关实行报关企业行政许可、报关员记分办法、报关员IC卡管理、报关员资格考试及等级管理制度等改革,势必逐步减少海关管理资源投入,加快推进企业守法机制和现代海关制度建设进程,其发挥的作用将日趋明显,倍受社会关注及企业认可。这既体现我国报关行业管理的守法特色,又是准确中国报关协会职能定位的准则基础。
(二)适应政府、海关职能转变是有中国特色报关协会的的内在要求
当前我国报关市场在市场经济、法制经济体制下,主要靠企业自我约束和自我自律,而企业自律程度又依赖于自身素质的提高和企业行为的约束,这都与地方政府、行政执法机关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密切相关。“入世”后的政府管理方式将从行政部门直接管理转向以市场为基础的间接调控,通过四个层面逐步推进政府转变职能:第一,从分离政府的宏观管理职能和资产管理职能入手,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第二,以强化综合部门的管理职能为切入点,把专业管理部门逐步改组为不具有政府职能的经济实体;第三,以行政性管理职能推向社会为目标,建立完善行业管理的相应职能;第四,以改革行业管理为基础,打破部门、地区、系统、所有制的界限,不靠行政命令,对所有企业一视同仁,构建“统一协调,组织完备、法规健全、政策配套、结构优化、布局合理、能力有控及竞争有序”的行业管理新体制。为了适应上述新形势的要求,海关将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树立为企业服务的理念,加快实现海关职能方式的转变,从主要依靠行政审批向充分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信息手段、关税杠杆等经济手段加强宏观管理转变,并逐步将海关部分职能转向报关协会,实现职能的社会化管理,推进整顿规范报关市场秩序,这既突出了我国政府以市场为基础的间接调控特点,又体现报关市场鲜明的综合治理特色。
1、 报关协会工作是加快海关职能转变的有效延伸。在不同历史发展时期,
海关不断寻找自己最佳的位置,确立海关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海关职能转变最为本质的要求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配套,与促进经济发展相结合。在宏观方面,海关职能转变将与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进程相配套,与十五大提出的鼓励建立生产要素市场、鼓励资产流动和资产重组、调整产业结构的改革和发展战略相适应,大力支持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调整,促进国有经济更好地发挥主导作用;从微观方面,海关工作将紧密结合国家当前经济形势,公平对待各类企业,鼓励和促进企业合法经营,公平竞争,努力解决企业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与海关监管紧密相关的实际问题,使海关工作成为推动口岸经济及报关协会持续发展的中继力量。“依法行政,为国把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是现阶段海关各项工作的指南,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加入WTO新形势相适应,依法行政是准则,为国把关是职责,服务经济是宗旨,促进发展是目的,四个方面相辅相成,互为促进,缺一不可。既明确了以维护国家和人民以及全局利益作为已任,又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深入发展对海关工作的必须呼唤,也是海关指导下的报关协会加强行业管理和规范报关市场的客观要求,这是国家和政府要求海关担负起保卫国家经济大门必须采取的实际步骤,这既体现我国报关行业管理的职能特色,又是准确中国报关协会职能定位的工作基础。
2、报关协会工作是优化海关企业管理的重要补充。“守法便利”原则是国际海关现代化的方向,无论采用何种便利措施,海关必须将风险控制在不影响国家赋予海关职能全面实现的范围之内,为此,一是通过优化海关外部行政环境,用法律来调整外部关系,逐步扭转观念,把海关与服务对象传统的监管与被监管的对立关系转变为服务关系或合作伙伴关系;以企业的满意程度作为衡量海关工作的标准,来设计和完备海关的监管程序;二是加强海关与服务对象的对话、合作、磋商,通过双向式沟通,促进海关依法活动与企业守法经营的良性互动,进而建立海关与报关协会的互助协作机制,密切海关与经贸、财税、银行、公安等执法部门及相关管理部门的行政互助配合体系,着力在制度上实现对接、在执法上实行互助、在信息上实现共享,形成行政管理的合力,促进提高海关管理及报关协会工作效率。三是海关将“开门执法”,凡是应该让公众及企业了解的各项执法依据和办事程序必须公开,提高执法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法律、舆论、司法、企业、群众)对海关工作的监督,通过报关协会收集企业反映的问题、建议及困难,逐一剖析,逐项改进,不断改善海关执法环境,提高报关协会工作的权威和公信力,促进协会持续发展,这既体现我国报关行业管理的协作特色,又是准确中国报关协会职能定位的执法基础。
3、报关协会工作是海关垂直领导体制的功能拓展。随着对外开放的扩大,国民经济对外依存度提高,经济总量规模的扩大,进出口贸易总额大幅度增加,作为管理机关的海关,海关应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1998年4月,全国人大第九次代表大会后,中央对海关总署的机构、职能和人员编制作出了重大调整。海关总署升格为正部级。撤销全国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和国家口岸办公室,工作由海关总署承担;组建缉私警察队伍,以海关领导为主,专司打击走私犯罪。这些决策对于中国海关来说,无疑加大了它的职能,赋予了更重的任务。我国海关实行垂直领导体制是由其自身的性质、地位、职能和作用决定的,保持政令畅通,才能保证海关的全国统一性,而有了统一性,才能公平和公正。由于海关的职能和工作性质,决定了它的高度集中又高度分散。说它高度集中,是指它的领导体制是垂直统一领导,集中到海关总署、国务院,执行的是中央统一政令,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说它高度分散,是指它的分布遍及全国各地,分散在沿海、沿边、沿江及内陆一些省地,为此,各直属海关指导下的地方报关协会应运而生,这种体制和布局决定了海关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报关协会及经济发展是紧密相连的,明确了中国报关协会与地方报关协会虽然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但在全国报关协会工作的政策宣传、总体规划、布局设点、工作制度、发展方向、业务协作、信息交流、行业规范、市场管理等方面仍保持垂直统一的指导关系,既符合现阶段市场经济管理体制国情,又符合海关深化改革实际。在“协调沟通”的基础之上,海关对报关协会在政策上实施指导,在业务上实行监督,在服务上相互协作,这既体现我国报关行业管理的体制特色,又是准确中国报关协会职能定位的体制基础。
4、报关协会工作是海关规范报关市场的辅助中介。由于我国经济体制处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市场法制不健全,进出境行为人守法意识淡薄,因而存在严重的走私违法活动,这种非法牟取暴利、日益猖獗并严重危害国家主权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已对我国经济、社会、政治造成多方面的危害,它使国家经济和税收蒙受巨大损失,冲击了国内市场和民族工业,加剧了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困难,还严重地扰乱了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妨碍中央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近年来尽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全国打击走私斗争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海上走私屡打不止,陆路边境地区走私仍然严重,个别报关企业利用货运和加工贸易渠道进行的走私依然疯狂,重点敏感商品走私异常突出,愈演愈烈的法人走私仍未得到遏止,与走私相关的骗退税和骗汇问题时有发生,所有这些都严重扰乱正常的经济秩序。鉴于走私猖獗的严峻形势,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十分重视,要求加大对走私的打击力度,进行严防猛打,为此专门对我国原有的缉私体制进行了改革,组建了以海关领导为主的国家缉私警察队伍。海关能否坚持依法把关,直接影响打击走私的力度,海关与政府有关部门、报关协会能否紧密配合,大力整顿规范报关市场,确保进出口秩序健康发展,关系到能否将走私的猖獗势头坚持地打下去。这既体现我国报关行业管理的风险特色,又是准确中国报关协会职能定位的市场基础。
二、国内外报关行业管理现状及报关协会工作比较
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市场在资源配置上的作用越来越大。政府对经济、社会的管理由微观向宏观转变,由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转变,由主要依靠政策、行政措施向主要依靠法律法规转变,由项目、计划审批、资源的调拨向主要依靠市场进行资源配置转变,转变进程中仍是新旧体制并存、管理方式并用、市场秩序不够有序,加上立法不完备、执法不严格、监督不得力,使海关依法行政面临更复杂的环境,报关协会工作面临更严峻的挑战。面对新形势、新情况和新问题,通过中国报关协会组织的“赴日本、韩国报关管理考察活动”后,我们看见了日、韩国家企业家十分看重与行业协会打交道,也认识到我国报关行业管理与西方发达国家报关行业管理的不同之处:一是西方发达国家的报关协会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不断发育,为了协调相互间的利益关系,从下而上自发形成的,纯属民间性的社会经济团体。而我国的报关协会是在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条件下应运而生,由部分在职海关干部(工作关系已脱沟)、海关退休人员组成,虽其具有熟悉海关政策法规,掌握通关业务和报关基础知识等优势,便于开展行业工作,但难免带有行政色彩。二是西方发达国家的报关协会都是独立的经济团体,不存在党、政领导及主管部门指导的问题,而我国的报关协会虽具独立法人资格,属非盈利社团组织,必须在党和政府领导下,接受民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海关的指导,按照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行事。三是由于我国地域辽阔,经济发展不平衡,地方报关协会必须围绕所在海关辖区的地方经济发展目标发挥作用,为之服务。四是西方发达国家在颁布法律及法典时,其法典内容中很大部分已经通行于社会中的习惯性制度的认可,加上政府的宣传力度与惩处力度较强,企业守法自律意识较浓,而我国现代企业制度尚处于建立初期,企业守法自律意识和内控机制很不完善。五是西方发达国家把提高贸易守法率作为海关发展的战略目标之一,足见贸易效率的提高不仅取决于海关的管理效率,而且也有赖于企业或商界的自觉守法程度,而我国法制现代化属于政府推进型的法制化过程,自《海关法》颁布至今虽已十年有余,但海关执法环境(如企业的守法自律机制)不够完善,正在逐步改革优化之中。
(一)报关行业现状比较。日本、韩国国内市场经济发展历程较久、市场体制较为成熟,两国通关模式及报关管理与国际通行做法基本相衔接,法制建设比较健全,制定比较完整、具有权威的《通关法》或《海关法》,作为指导海关通关模式改革和作业流程调整、以及报关协会制定行业规范、报关员管理、资格考试及处罚制度等方面的纲领性法律文件,海关监管及协会行业管理基于大多数报关企业能自律守法经营的理念,共同具有加快通关速度和促进外贸经济便利化的共识,全国报关市场和行业管理比较统一,有利于发挥报关协会的职能作用。我国改革开放前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下,一切重要的资源配置都通过自上而下的指令性计划来实现,各级政府设置一系列专业部门按照隶属关系对企业实行直接管理,在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政治体制改革仍相对滞后,法制不健全,社会监督弱化,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新兴报关企业不断涌现,由于多种所有制经济飞速发展和行业法规不够完善,报关市场弊端便明显暴露出来:一是报关企业盲目发展,经营成份十分复杂,包含国营、民营、合作等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个别报关企业自然人与其“联营”或“挂靠”的经济法人实体并不存在真正的隶属关系,处于松散管理状态,行业难以统筹规划,阻碍行业健康发展。二是行业管理尚未规范有序,全国地方报关协会尚未普及,既不能有效宏观调控报关市场,报关协会工作也难以全面开展。三是报关企业规模小、整体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抗拒风险能力弱,国际市场竞争处于劣势。四是市场环境尚未完善,报关企业法律观念和守法自律意识不强,缺少约束和监督企业行为的运行机制;五是报关从业人员素质不高,频繁跳槽,人员流动性大,报关质量低下,高级报关专业人才更为缺乏。
(二)报关经营格局比较。日本的报关行业以物流(第三方)企业代理报关为主、专业报关企业为辅,实现物流企业报关、报检、仓储、运输、提货“一条龙”服务,据介绍,便于发挥物流企业报关部门的申报、通关、查验、放行的全方位服务,有利于统一全国报关通关管理、规范报关市场、完善行业管理和提高通关效率。韩国的报关行业以专业报关为主、代理自理报关为辅,据介绍,发展专业报关模式,有利于发挥报关师的权威性作用,有利于推动报关协会参与海关某些属于行业范畴的管理行为,从而提高报关协会的地位作用和社会权威。我国前阶段报关行业中专业、代理和自理报关企业形式共存,各自不同的经营范围限制了报关行为及企业发展,不利于我国报关市场的统一规范管理,不利于促进报关行业的有序发展,不利于发挥海关的企业管理职能作用,大大增加了海关监管和报关协会行业管理的难度,从今年6月1日起已统一称为报关企业,放开报关企业经营,有利于促进公平竞争,繁荣报关市场。
(三)报关协会性质比较。全美报关运输协会是美国报关和运输企业的行业联合体,其会员单位为专业报关企业、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和国际空运代理企业,代表全美报关和运输企业的利益,保持与美国国会和政府的密切联系。日本报关行协会是由获得海关报关员执照的人及地区协会组成的中介组织机构,与日本税关总局保持经常性联系,其职能主要是完善报关及体制的调研,承办海关通关业务和报关员考试、业务培训,提供报关咨询服务,而宣传有关法规及通关单证使用等方面工作须向主管海关当局汇报有关意见。韩国报关行协会是根据《海关法》成立的法人团体,其主要职责是改善、健全海关通关服务秩序,调整海关报关体制,密切报关企业之间的联系配合,保持报关协会与海关当局的沟通。可明显看出它们的共同点:西方发达国家报关协会虽是独立法人团体,但都与政府当局或海关保持紧密的工作关系。中国报关协会及地方报关协会也是由报关企业及个人自愿组成的自律性行业组织,但必须经民政部门注册登记,海关是协会的主管部门,同时接受海关和民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相互之间也存在密切的业务工作关系。
(四)报关协会经费来源比较。日本、韩国、中国报关协会的组织机构大致相似,国家设总会,下设地方协会,机构人员基本上由海关退休公务员、企业管理人员和社会招聘人员组成;经费来源主要来自会员单位,但日本、韩国加入报关协会及缴纳会费带有强制性质,凡是全国考试合格录用、经海关审核登记的报关员必须加入报关协会,并按章缴纳会员费,有效保证了协会的会员规模和经济来源。中国报关协会是依据社团有关规定,自愿申请加入报关协会,为此,真正加入各地方协会的会员单位仅占属地进出口报关企业总数的少部分,由于职能转移进程、行业管理体制等种种原因,目前政府及海关对报关协会扶持力度不够足,职能转移不够充分,导致协会会员少,工作难于开展,经费无可靠保障,无法真正发挥报关协会的职能作用。
(五)报关员考试培训制度比较。日本、韩国、中国均实行报关员资格考试制度,每年由海关组织全国统一考试,成立有由海关及国家报关协会总会副会长参加的全国报关员资格认定委员会,考试合格从事报关业务者须经海关核准注册,并发放报关员证。不同之处:一是日、韩两国报关员资格考试教材由报关协会总会编辑发行为主,资格考试由协会主办;我国考试教材由海关总署教培中心编辑及各地海关发行,协会不主办资格考试。二是日、韩两国报关员学历以大学毕业为主;我国报关员学历以高中生为主,大学毕业较少。三是日、韩两国报关员证书由报关协会总会颁放,我国报关员证由海关统一核发。四是日、韩两国对报关员日常定期考核或年审由报关协会统一负责,我国对报关员年审及考核均由海关企管部门负责。五是日、韩两国由报关协会组织报关员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培训不合格不得上岗;我国报关员在职培训由部分报关协会负责,但还尚未普遍实行岗前培训及合格上岗制度。
(六)报关员违规处罚比较。日本、韩国两国均成立由海关总署与国家报关协会总会联合组成的处罚委员会,报关协会有权参与对违规报关企业、报关员及从业人员的处罚。据日、韩方介绍,这种模式有利于真正发挥报关协会的作用与权威,有利于促进行业的统一规范管理,促进提高行业管理水平。我国对违规报关企业及报关员处罚由海关负责,报关协会没有赋予相应处罚权,难以促进行业规范和管理制度的真正落实,为此,报关协会公信力欠佳,企业及报关员认为参加报关协会必要性不大,阻碍各地报关协会持续稳定的发展。
三、现阶段我国报关协会的地位、职能与作用
党的十三大指出:“我们既要革除或矫正生产关系中阻碍生产力发展的东西,又要培育和建立发展生产力的必要的新组织、新机制和新规范”。这种新组织、新机制应该包括能够替代计划经济体制下“部门管理”,政府职能转变的方向目标是将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权力留给综合经济部门,把企业的生产经营权交给企业,把大量的服务、协调、公证、监督、自律职能转给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由此可见,报关协会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是承担自律性行业管理职能的重要社会组织,是海关转变职能的重要组织保证,没有报关协会,海关需要转出的自律性行业管理职能就无法转移出去,海关深化改革的成果也难以巩固和发展。特别是入世后,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指出“积极发展独立公正、规范运作的专业化市场中介服务机构,按市场化原则规范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温家宝总理在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的报告阐明“要加快政企分开,进一步把不该由政府管的事交给企业、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决定》的精神实质是讲行业协会发展和规范应该遵循的原则,总理的讲话精神实质是讲政府部门要简政放权,把干不了、干不好、不该干的事交给市场和行业中介去干。这不仅大大提升了报关协会在市场经济格局中的地位作用,将扮演越来越重要的中介角色,同时也提出了报关协会工作积极接受政府、海关委托的迫切要求,也反映了我国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和转变海关职能的具体要求,具体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的中国特色:一是具有经济性,既是我国报关市场发展、海关深化改革这个大前提的需要,又是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诸多需要中的一个方面,也是近时期国家经济形势对报关协会职能的基本界定之一。二是具有特色性,既体现了报关协会的的职责和职能作用,也标明了海关指导下的报关协会的行业管理个性。三是具有客观性,既反映发展报关协会符合中国国情的客观实际,也体现符合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的客观规律,具有实际性和可操作性。四是具有适时性,既反映目前报关协会工作任务基本适应现阶段海关工作的需要,也为规范我国报关行业管理、整顿报关市场确定了工作方向。五是具有目标性,既是发展现代海关制度及报关协会的目标要求,也是党、国家和人民对海关改革及报关协会工作提出的目标要求。
根据国内外行业协会组织建设经验和工作实践,结合中国国情及海关职能特点,现阶段及未来报关协会的的职能定位需要在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海关现代制度改革实践中逐步明确和完善,必须符合《决定》中“按照市场化原则规范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健全质量监督机制,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维护和健全市场秩序”的要求。综上所述,中国报关协会职能应定位于“指导、组织、协助、协调”四大职能:(1)宏观指导地方报关协会履行“行业服务、行业自律、行业代表、行业协调”职能;(2)组织推动全国报关行业管理体制改革、制定全国报关行业公约、管理规范、道德准则和报关员守则,提高报关从业人员素质,建立全国报关协会的信息服务网络;(3)协助国家政府、海关总署加快推进中国新旧报关行业管理体制的顺利衔接和政府、海关职能的顺利转移,巩固海关通关作业改革成果;(4)协调各地方报关协会之间的联系沟通和相互配合,巩固提高现有报关协会,加快地方报关协会建设步伐,不断完善全国报关行业服务体系和从业人员激励机制。在中国报关协会协调指导下的各地方报关协会的相应职能应为:其一作为行业代表“参政议政”,就是通过各种渠道,向政府、海关表达会员企业的意见和要求,采取公开和合法的途径到各级政府的立法和司法活动中表达和争取本行业的利益;指导监督本行业贯彻落实国家和海关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监督报关企业合法经营,揭露制止非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积极配合政府、海关、口岸有关部门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协助推进“大通关”战略和海关通关改革的顺利实施。其二开展行业协调,代表本行业沟通协调企业与政府、海关的关系,通过市场运行机制,调整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保证报关市场的运行秩序和竞争的公平性,维护行业利益及企业合法权益;对会员之间的纠纷、损害会员正当权益的现象、报关中的有关政策质疑及通关难题,通过协会协调解决。其三引导行业自律,监督报关企业依法经营,完善行业信用制度和奖惩机制;结合地方经济发展和行业特点,规范报关服务收费,维护行业秩序,促进外贸经济发展;合理调整报关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制止不正当竞争等各种影响行业整体利益的行为,努力营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报关市场。其四为行业服务,提供“政府不能做、不便做、企业做不了”的服务,向政府、海关正确反映他们的呼声和正当的利益要求,向企业及时提供政策、法律、业务的咨询服务,接受中国报关协会委托,提供各项服务等;加强企业经理及从业人员素质教育及业务培训,组织本地区行业业务交流,编辑出版行业信息刊物,提高行业及协会整体管理水平,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四、未来我国报关行业管理及报关协会发展趋势分析
所谓报关行业管理,就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打破地区、部门和所有制界限,由企业和行业自律组织(协会)在本行业组织实施的管理。其包括执业资格认定、行业准入、执业规则制定、业务监管、违规处罚等内容。这些职责在政府和行业自律组织之间的不同分工,以及政府不同的介入方式和介入程度,构成了不同的行业管理体制。1978年以前,我国只是在计划经济体制大背景下的局部调整,没有触及行业管理体制的基础;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行业管理体制作为经济体制的一部分,经历了巨大的变化,实行了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行业管理体制向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行业管理体制的变革。但是,现阶段我国还有以下诸多不成熟的因素和条件困扰着实行与国际惯例接轨式的行业管理:一是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本来行业协会应该是纯民间性的社会经济团体,而我国的行业协会大都是由政府部门分离部分职能和权力组建起来的,行政色彩很浓,“属官办或半官半民性质”,完全向民间方向发展需要有一个过程。二是行业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政府职能转变、国家行政体系改革等重大问题,需要国家统筹规划,试点、推广和有序实施,不可能一步到位。三是行业协会还处于初创阶段,缺乏经验,职能还不够到位,组织机构还不健全,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四是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不发达,体制还不完善,势必制约着行业协会的发展,这些问题的解决要有一个较长时期的过渡,需要有一个发展和完善的阶段过程。目前,社会各界及经济学者对政府与行业协会的关系问题、以及行业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如何界定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一个是“行业管理职责交给行业协会行使”模式:政府对行业进行监督和指导,符合中央提出的中介服务行业“法律规范、政府监督、行业自我管理”的改革思路。“法律规范”是指将政府与行业协会在行业监管方面的职责以法律的形式加以规定;“政府监督”是指政府对行业的发展负有监督、指导之责;“行业自我管理”是行业的具体管理事务由协会负责。例如:现行《注册会计师法》虽然规定审批会计师事务所和对注册会计师及事务所的违法处罚由财政部负责,实际上财政部全部委托给协会管理,这是目前国内实际运行的行业管理模式之一,也是国际上通行的管理体制。另一个是“政府与行业协会分工管理”模式:例如:审批会计师事务所属于行业准入,应属于政府行政权力,不应由协会行使,上述现行《注册会计师法》也可作为政府与行业协会分工监管注册会计师的模式,实际上,只不过财政部将监管权力委托给协会行使,国际上也存在这种模式。
我国报关行业无论采取哪种管理模式,都要符合中国国情、符合国际惯例、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正确处理好行业利益与社会公众利益的关系。而报关行业的监管权限,哪些属于政府、海关行政权力,哪些属于报关行业管理权限,应根据报关行业发展现状、经济体制改革方向、政府机构改革情况、海关深化改革进程以及加入WTO的承诺,最终由法律来界定报关协会与海关的职责,但不能只考虑理论上的可行性,更要考虑实际可操作性。
综上所述,我国报关行业如果采取第一种“行业管理职责交给报关协会行使”模式,在市场经济初级阶段,依照当前海关海关工作方针及职能任务要求,仍应由海关主持或参与制定涉及全国报关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可派海关干部聘为报关协会理事会顾问,代表海关参与行业管理和协会工作的重大决策;与行业有关的重大事项由报关协会报海关有关部门备案,定期向海关报告协会工作,海关负有监督职责;在海关的指导下规范报关协会组织结构、岗位职责和运作方式;协会专职人员既有海关在职或退休人员,也有行业内代表;协会理事会和内设部门的职责分工必须明确,防止协会出现重管理、轻服务的倾向。如果采取第二种“海关与协会分工管理”模式,则必须合理界定海关与报关协会的监管职责,如果海关对报关协会监督、指导、管理职责比较多,海关就须设立专门的机构来负责,如:海关总署由稽查司负责报关行业的管理,总署教培中心及中国报关协会共同负责全国报关员统一考试及发证工作,中国报关协会与直属海关双重负责指导协调地方报关协会开展工作。但要防止海关有关部门与报关协会的相互扯皮,不能有利的事争着管,无利的事都不管。鉴于报关协会具有与行业联系比较多、对行业情况比较熟悉等优势,又相对于海关机制比较灵活,不受行政编制的限制,能够根据工作需要,可吸引一批业务专家及优秀人才,协会参与海关共同制定行业及报关市场监管措施更有针对性,有利于加强行业的监管。
参照国内外行业协会建设经验和工作实践,根据现阶段市场经济体制、行业管理现状及企业经营水平,结合我国国情和海关特点,海关总署与时俱进,实事求是地采取了“海关与协会分工管理”模式,按照2000年2月17日时任国务委员吴仪指出的“要清理整顿进出口中介机构,净化执法环境,可考虑成立全国报关协会,强制要求所有报关行加入,实施行业管理”指示,2002年12月份在海关总署的指导和支持下,成立了中国报关协会。几年来,紧紧围绕牟新生署长在中国报关协会成立大会讲话时指出:“报关协会成立后,当务之急就是确立报关行业的道德操守和行为规范”、“提出切实可行的约束规范,让全体报关从业人员心知肚明,令行禁止。”的精神要求,协助海关总署有关部门着力加强报关行业管理,均衡协调行业发展,为报关企业服务和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发挥着重要作用,起到了其它部门不可替代的作用。随后在中国报关协会精心指导和布署下,在各地民政部门及直属海关的支持指导下,先后又成立了20多家地方报关协会,按其职能分工,各负其责,积极开展报关行业管理工作及规范报关市场秩序:一是制度性管理职能,属海关行为,主要是颁布政策、法令、条例和办法等来管理行业;二是指导监督管理职能,属协会行为,有效指导报关企业执行国家和海关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有力监督企业合法经营,制止不正当竞争;三是协调性管理职能,由报关协会承担,促进海关和报关行业的沟通,协助政府、海关、口岸有关部门,推进"大通关"战略,通过海关与报关协会的联系配合,促进海关通关改革的顺利实施;四是自律性管理职能,作为报关协会的工作重点,加强自身建设,建立行规行约和从业人员的道德准则,规范报关企业经营,促进行业有序发展。各地方报关协会在沟通地方政府、属地海关与企业之间的联系、配合海关为企业和行业服务等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得到了海关、社会各界及报关企业的充分肯定。
五、深化改革报关行业管理及报关协会工作的对策思路
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把体制创新摆在了突出位置,指出“要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突破影响生产力发展的体制障碍,逐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报关协会作为社会变革的新生事物,自诞生之日起,就应以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行业管理新体制为已任,在政府、海关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团结和组织各种社会力量,树立敢为人先、勇于实践的超前意识和创新精神,走出了一条体制创新之路。但是,改革行业管理体制和发展报关协会涉及法制制度、市场环境、行业性质、口岸管理、监管模式、企业经营、行风建设、管理人材、人员素质等诸多外部及内在因素,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政府、海关及协会、企业等多部门协作共管。在当前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尚未深入启动的条件下,应遵照邓小平同志“三个有利于”和“发展才是硬道理”的理论,根据政府、海关有关改革创新的重大决策、方针,结合中国国情,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改革报关行业管理及发展报关协会之路,提出以下几点不成熟的对策思路:
(一)坚持实事求是,探索符合中国实际的报关协会发展路子
实事求是是科学创新精神的核心,创新就是要改革同客观实际不符合的体制及其思路、观念,使之同客观实际一致起来,并逐步完善。我国报关协会如何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及国际惯例,加快建设与发展,这是一项全新事业,没有现成的模式,只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地去创新和探索,不能实行“拿来主义”,要学习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但不能一切照搬西方国家的做法。中国的报关协会管理体制应该具有中国特色,坚持实事求是,不强求统一模式。一是当前有的地方报关协会完全由海关退休人员、企业代表及社会招聘人员组成,经费独立核算,实行自负盈亏;有的地方报关协会由海关退休人员、在职海关干部、企业代表及社会招聘人员共同组成,工作经费及人员工资待遇由主管部门海关全额提供、或由海关与协会共同承担、或在协会工作的在职海关干部工资福利由海关承担、而海关退休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由协会自行负责。二是海关主动帮助、积极指导各地方报关协会充分发报关行业的组织、协调、协助和指导作用,使其真正成为政府、海关管理报关行业的参谋与助手,使之更能适应本区域经济的发展特点,更能贴近报关企业。三是报关协会应及时充分反映企业要求、为企业排忧解难。这种管理模式,更符合中国实际。另一方面,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发展,政府职能转变的逐步到位,报关市场的不断发展,海关也应积极引导报关协会进一步进行职能转变,加快实施政社分开,逐步创造条件,向独立的行业社团组织转化,加快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
(二)发挥报关协会的职能作用,创新改革行业管理
行业管理的“群体性、自律性、开放性”决定了新形势下报关行业工作应遵循“三个符合,四个依靠”原则,这是研究报关行业管理政策法规的设计基础,也是报关协会工作的出发点。首先,要实现“三个符合”:一要符合市场经济的内在规律,有很多东西我们不能简单地套用行政手段,或者套用计划经济的方法,要符合市场经济的内在规律;二要符合报关企业的长远发展需要;三要符合国际惯例,就是把市场经济比较发达国家的好经验,为我协会所用,但也要考虑中国国情。其次,做到“四个依靠”:一是依靠协会工作宗旨开拓行业管理范围;二是依靠完善法规行规建设,巩固行业管理成果;三是依托海关严格执法来规范报关市场秩序;四是依靠全面服务促进协会发展,这是报关行业管理和协会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必须落实到人,责任到位。第三,协会应坚持“研究为基础,实践为根本,原则为依据”,的服务思路,服务政府,服务海关,服务企业,有理有利有节开展工作、帮助企业做好市场定位、为企业寻找利益共同点:(1)有理有利有节,就是坚持有理、有利、有节加强报关行业管理,精心研究,开拓创新,勇于实践,碰到任何问题或突发情事,我们都有一套在全国各地报关协会基本通用的处理方法及处置预案,协会工作才会更有力度,充满活力,确保健康有序发展;(2)帮助报关企业搞好市场定位,就是以政府的力量、海关的权威帮助企业在市场中准确定位和树立良好形象;(3)为报关企业寻找利益共同点,每一个企业经营都与国家、地方、部门、企业、私人等5个方面的利益关系密切相关,既错综复杂,涉及面又广,虽然各个方面都有不同的行为方式,但是其行为逻辑及利益都是相同的,为企业寻找利益共同点和行为平衡点,竭诚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这是协会的基础工作之一。
(三)坚持公平民主原则,深化改革报关协会管理工作
报关协会工作必须建立在协商、协调、协同、协作、协办、协助的基础上,一是坚持公平、公正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做到协会章程由会员民主讨论制定,重大问题通过民主协商决定,组织领导成员由会员民主选举产生。二是实行民主监督,在对政府、海关、行业和企业实行“双向服务”的同时,接受政府、海关的委托,对政府、海关企业管理部门的工作进行民主监督,保证其决策合乎实际。三是工作要扎实深入,坚持做到“三个围绕”和“三个主动”:“三个围绕”即围绕各个时期政府、海关规定的有关任务,主动配合,积极协调,维护报关市场,促进行业发展;围绕维护报关市场秩序和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把握市场的变化和信息,引导企业守法经营,自觉地维护合法权益;围绕企业、会员单位转,全心全意为会员企业提供优质优质高效服务,把协会办成会员之家。三个“主动”:即主动向海关有关部门请示汇报,使协会工作得到支持;主动开展行业及市场调研,掌握行业发展状况和市场发展趋势,为政府、海关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当好参谋和助手;主动深入企业会员单位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为企业排忧解难。总之,开展协会工作始终应树立“自治、自立、自养”的理念,不等不靠,自主工作,才能有所作为,持续发展。
(四)树立“超前”意识,积极稳妥地推动报关协会建设
发展报关协会应树立“超前意识、积极稳妥,渐进推进,全面发展”的指导思想,不断推进和改革创新,既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观念,与时俱进,大胆实践;又要树立“超前意识,渐进推进”的理念,坚持不懈,勇于探索。在中国报关协会尚未出台建设方案以前,决不能坐等理论或条件成熟。一是可以先在条件成熟的直属海关成立地方报关协会,成熟一个,成立一个,逐步推开;二是按照“巩固现有,继续发展,不断创新”的思路,大力推进地方报关协会的机构组织、思想作风和职能建设,牢牢坚持“为政府、海关服务,为行业服务、为企业服务”的宗旨,自觉地服从服务于本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大局,在认真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全力以赴地完成政府、海关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三是在政府、海关有关部门支持下,协会要积极创造条件、排除种种困难,按高质量、高标准要求,开展卓有成效的工作,以赢得政府、海关的支持和社会、企业的信赖,逐步提高自己的地位和权威;四是参与报关行业管理及协会工作的立法,使报关协会工作步入法制轨道,推动协会快速全面发展;五是加强同其他行业协会交流,举办协会理论研讨会,为行业协会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六是积极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加大培育发展报关协会的舆论宣传力度,使社会各界能够认识和理解报关协会的地位、性质和作用,积极加入报关协会,关心、帮助和扶持协会工作,
(五)充分发挥协会的监督作用,规范报关企业管理
报关协会作为政府、海关与企业沟通的桥梁,其独特的监督作用是十分重要的,应借鉴国际报关管理的通行做法,规范报关主体的职责范围及经济、法律责任,依据市场规则,强化其自律性运行机制,逐步把报关行塑造成既对企业负责,又对海关负责的具有社会中介性质的实体,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起报关企业、报关员及报关协会三位一体的报关市场管理体系,通过协会的作用,配合海关对报关企业进行规范管理,根据口岸报关市场的实际需求,通过报关企业的行政许可和报关市场的清理整顿,严格控制报关行总量及分布,实现报关企业总量控制、规模适度、重在质量。将目前处于分散管理的报关企业向集约化、专业化、信息化服务方向发展;进一步规范报关企业的考核标准、收费价格、票据使用;对非法报关或违规违法行为,协会予以制止,海关依法处罚;推行报关企业的风险管理和分类管理,对不同等级的企业实施不同的监管办法,以此考核及评定报关企业对海关的信用等级,建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报关企业信用制度。
(六)加快海关职能转变,积极扶持报关协会发展
几年来,中国报关协会在总署党组,各地方报关协会在直属海关的业务指导和关怀支持下,走过了艰难曲折、负重奋进、日趋完善的历程。牟新生署长在中国报关协会成立大会上指出:“总署机关有关部门和各地海关要充分认识社团组织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作用,积极与中国报关协会及各地方协会保持密切联系,大力支持中国报关协会和各地方报关协会开展工作,从思想上重视,从行动上落实。”为了全面正确地贯彻实施《国家行政许法》,为了积极扶持报关协会发展,一是建议海关逐步将一些可以由行业本身去做的工作交由报关协会去承担,或者委托报关协会去完成,作为政府、海关管理职能的辅助和延伸;在企业分类管理和行政许可工作中让协会提出初步的评审意见;在协调解决企业通关过程中遇到问题时,优先考虑和处理通过协会反馈的情况和问题。二是在海关政策法规的调整,或者通关模式的改革,邀请报关协会领导参与调研论证、列席海关关务会或专题业务会;由报关协会负责组织报关员培训、业务咨询等,海关在资讯和人力上提供支持。三是报关协会应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为全行业服务的质量和层次,组织或举办各种行业会展、考察培训和业务交流,开展国内外同行的交流与合作等。在可以预期的未来,随着国家对中介机构管理的立法、定位,政府及海关部门会逐步将更多的管理职能转移或委托给报关协会去办,协会将与时俱进,深化改革,在摸索中前进,在改革中完善,促进协会持续、健康、有序地发展。
(七)加大支持力度,确保报关协会正常开展工作
报关协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产物,属于非盈利的社团组织,虽然国家民政部颁布了《社团管理条例》,对报关协会的各项工作和职能作了规范和限制。但是,目前我国市场经济管理体制及报关法规体系尚不完善和政府管理职能交叉的现状,严重制约了报关协会的发展。报关协会按照本组织的章程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自愿开展的活动受到制约和影响,对处于刚刚起步的报关协会的发展极为不利。同时,基于报关协会自负盈亏的特性,既没有财政拨款,又没有国有投资,虽然国家赋予其接受社会"捐赠"和"服务收费"的权利,但是报关协会的所有收费(包括会费)都是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实现的,因此,现阶段报关协会既无"权利",也没有"权力",较多依托海关,接受海关"委托"的工作,为报关企业提供服务。随着市场经济深入发展、行业管理体制深化改革和国家民间社会团体政策变化,今后报关协会将逐步走向市场,协会的人、财、物与海关财政完全脱钩,真正成为自主经营的独立法人,利用权力的机会越来越小或已经没有权利可用,只有依靠服务会员单位生存,在生存中求发展,在发展中促完善。第一、鉴于目前的国情及或报关协会处于起步阶段的实际情况,海关和报关协会又在短时间内并不能完全分离,因此,各地海关首先应在资金、设备、办公、人员配备等方面给各地报关协会以扶持和帮助,促进报关协会的持继发展和行业管理的深化改革。第二,进一步理顺总署与中国报关协会、直属海关与地方报关协会之间的工作配合关系,海关既要做好业务主管工作,更要做好支持、配合协助工作,有关行业管理的法规文件、通关改革的新举措、企业管理的新动向、违规企业及报关员处罚等,应及时通报报关协会;支持地方报关协会网站纳入总署及属地海关公共信息网络。第三,海关应与时俱进,与国际惯例接轨,逐步放权于协会,把报关协会改成为真正的自律性组织,才能形成自我生存、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内在运行机制,发展才有希望。
(八)贯彻实施《国家行政许可法》,改革报关员资格考试及业务培训制度
全面正确贯彻实施《国家行政许可法》,并以此促进各级海关相关部门严格依法行政,这是完善海关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一是建议海关进一步规范报关员资格考试及业务培训许可的设定和实施,监督相关部门对总署文件精神落到实处,引导相关人员服从于建立现代海关制度大局,尽力避免局部利益的纷争,将属于行业范畴的报关员资格考试、资格评审及等级管理等工作交由报关协会负责,加快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进程。二是建议在条件成熟时,未取得中国报关协会颁发的《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的报关员,海关不予注册,通过强化岗前培训、在职进修、资称评定、职责认定等多种手段,培养造就知识型、专家型、复合型报关员或报关师,以全面提高报关员的业务素质和报关行业的整体管理水平。三是建议海关及协会加快报关从业人员等级管理及资格职称评定的方案论证、办法制定和实施进程,力争将报关从业人员列入专业技术系列或劳动技能等级系列,拟设报关员、报关师、高级报关师三个职称系列,加快制定职称申请、资格考核、职务评定、证书发放等配套制度的进程。借鉴国外先进的报关从业人员等级管理经验,待条件成熟时,也可实施报关员及报关师必须加入报关协会的制度,确保协会可持续发展。四是建议海关总署和中国报关协会借鉴国外先进的行业管理模式,共同组成全国“报关员资格考试委员会”、“报关员职称评定委员会”及“全国报关企业及报关员违规处罚委员会”等类似机构,支持报关协会有权参与对违规企业、报关员及从业人员的处罚,充分发挥协会的职能作用,提高协会的社会权威。五是海关总署早在2000年,中国报关协会还未成立时就在党组会议“纪要”中明确:将报关员考试、培训、发证交由中国报关协会负责。又在去年以署办发([2004]116号)下发了“将报关员培训工作交由中国报关协会负责”的文件,建议海关督促相关部门切实施行,借鉴国外先进的行业管理经验,报关协会应承担行业范畴内的报关员资格考试辅导、岗前培训、在职进修等工作,加快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进程。
(九)加快与国际惯例接轨,完善报关行业管理的法制建设。
报关协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产物,虽然国家民政部颁布了《社团管理条例》,对行业协会的各项工作和职能作了规范。但是我国市场经济管理体制尚不健全,还存在报关行业管理政策不完善和政府管理职能交叉,制约了报关协会的正常发展。在当前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市场经济体制日趋成熟及面对2006年服务行业准入开放后的竞争新形势下,应广大报关业界的要求和行业管理的需要,建议海关将已制定的《报关企业管理规定》、《报关员管理规定》、《进出口货物申报规定》等报关管理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完善工作摆上重要议程,结合当前颁布的《报关单填制办法》、《报关员记分办法》、《通关细则》、《报关员IC卡管理办法》和《报关企业审批办法》等实体性业务规程,认真组织人力,深入系统地开展报关管理的立法工作,业界呼吁:将上述分散、各自独立的办法、规定综合提升为《国家报关法》或者综合的报关法规之类的纲领性法律,与国际惯例接轨,以此同时确立报关企业的权益、义务以及行业协会的法律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