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马尼拉公报》1月29日报道,菲财政部称,2010年政府给国家拥有或控股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进口税收支持为316亿比索,较2009年减少30.2%,低于390亿比索的目标。政府给予的进口支持费用中有接近95%分配给国家食品局(NFA),用来支付进口大米50%的关税,去年减少的136亿比索主要得益于国家食品局进口大米量的减少。